高空作業車安全規程
作者:clcarcn 日期:2016-03-25 瀏覽:8695次
注意事項
一、 未經培訓合格并獲得操作、駕駛資格證書的人員嚴禁操作高空作業車。
二、 行駛前準備
1、 操作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,了解駕駛、使用要求,掌握整車行駛性能參數。
2、 行駛前按底盤使用要求進行底盤油位、水位等檢查。
3、 檢查燃油箱油位。(需考慮高空和起重作業的油耗)
4、 檢查液壓油位,確保液壓箱中的油量達到規定值。
5、 檢查上、下臂是否落位,不得懸空。
6、 檢查工作平臺內是否有遺漏的的工具或物品,如果有,及時取下。在車輛行駛時,工作平臺內部的放置沒有固定的物品。
7、 檢查支腿是否完全收回。
8、 檢查取力操縱桿是否已使取力齒輪與汽車變速箱脫離
三、 工作地點的選擇
1、 工作場所地面允許的最大傾斜角為5°。需要在斜坡上作業是應將車頭對準坡頂方向停放。
2、 在公路上作業時應使車體與道路邊緣距離不小于760mm(支腿伸出長度),并及時打開危險警告信號燈。
3、 作業車不得在有火災、爆炸危險的區域、腐蝕性的環境工作。
4、 作業車工作的溫度范圍是-25℃~40℃,不允許在此范圍外的溫度下工作。
5、 環境相對濕不大于90%(25℃)。
6、 光線暗淡或能見度低時禁止工作。
7、 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m。
8、 風力超過6級時,作業車不得工作。
9、 當工作范圍內有電線通過時,應當始終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。
10、 作業車工作室應與懸崖和溝渠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。
四、 其他安全事項
1、 嚴禁超載作業,嚴禁作業人員不系安全帶進行空中作業。
2、 操作時禁止采用凳子梯子等墊高方式工作,不得將身體重心探出工作平臺底板外。
3、 嚴禁從工作工作平臺上或者往工作平臺扔物品。
4、 嚴禁起重和登高同事作業。
5、 嚴禁用吊鉤啟起吊埋在地下情況不明的物體,嚴禁橫向拖拉重物,以免超出負荷引發事故。
6、 工作時,起重臂下嚴禁站人。
7、 進行高空作業時,應有一名操作人員在車輛旁邊,隨時準備進行應急操作。
8、 不得改變液壓閥的調定值。
9、 嚴禁在取力齒輪未脫離狀態下行駛車輛
安全帽
1、安全帽使用前要檢查帽殼、帽襯、帽帶是否齊全有效。
2、使用安全帽前先調整安全帽襯,使帽襯各部分與帽殼相距一定空間。
3、帽箍應根據人頭型來調整箍緊,以防低頭作業時帽子前滑擋住視線。
4、嚴禁將安全帽兩層頂襯合為一層。
5、安全帽應戴緊、戴正,帽帶應系在頜下并系緊。
6、安全帽的有效期限從產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計算,塑料帽不超過兩年半,玻璃鋼帽不超過三年半。
安全帶
1、安全帶必須每半年經過檢驗單位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2、在下列狀況工作時,應系安全帶:
(1)有可能進行高空作業的工作,在進入工作場所時,身上必須佩有安全帶;
(2)高度超過兩米的高空作業時;
(3)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攔桿的腳手架上工作,高度超過1.5米時;
(4)傾斜的屋頂作業時;
(5)平頂屋,在離屋頂邊緣或屋頂開口1.2米內沒有防護欄時;
(6)任何懸吊的平臺或工作臺;
(7)任何護欄,鋪板不完整的腳手架上;
(8)接近屋面或地面開孔附近的梯子上;
(9)高處作業無可靠防墜落措施時。
3、如何正確使用安全帶:
(1)要束緊腰帶,腰扣組件必須系緊系正;
(2)利用安全帶進行懸掛作業時,不能將掛勾直接勾在安全帶繩上,應勾在安全帶繩的掛環上;
(3)禁止將安全帶掛在不牢固或帶尖銳角的構件上;
(4)使用一同類型安全帶,各部件不能擅自更換;
(5)受到嚴重沖擊的安全帶,即使外型未變也不可使用;
(6)嚴禁使用安全帶來傳遞重物;
(7)安全帶要掛在上方牢固可靠處,高度不低于腰部。
安全繩
1、為保證高空作業人員在移動過程中始終有安全保證,當進行特別危險作業時,要求在系好安全帶的同時,系掛在安全繩上。
2、禁止使用麻繩來做安全繩。
3、使用3米以上的長繩要加緩沖器。
4、一條安全繩不能兩人同時使用。